|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保卫、提案和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外国专家局的人事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研究拟订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买施和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拟订全市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宏观规划和宏观调控措施,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于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人事宣传和人事行政科学研究工作;负责人事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人事信息网络建设。
(三)录用调配科 研究拟订我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交流和人才流动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交流、回避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聘(录)用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和中央、省驻济单位于部调配工作;
负责非教育系统留学人员的派遣和回国后的安置调整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派遣及内调和其他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干部家属“农转非”工作;承办为驻外使馆选派、培训工勤服务人员的工作、;指导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四)考核任免科 研究拟订我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辞职辞退、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职位分类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
续;综合管理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事项和组织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审批市政府各部门开展的系统奖励表彰事项;综合管理市直政府机关科级以及以下国家公务员的人事档案;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五)工资福利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新录用人员的定级待遇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变动、工作调动和受处分等人员的工资待遇的核定工作;制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核发《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企业在职有关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和工龄计算工作。
(六)退休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的政策法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审批和离退休费调整工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和企业有关离休、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和工龄计算工作;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培训科 研究拟订我市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政策、规定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人事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济宁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工作。
(八)职称专家科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制订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的政策和办法,对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的审报工作。
(九)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编制全市转业军官的分配计划并协调落实;负责协调转业军宫随迁随调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军官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负责转业军官的培训和有关服务工作。
(十)毕业生分配办公室 研究拟订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分配政策和规定,综合管理全市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分配和就业指导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改革。
|